各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完善我市用地预审和规划许可办理程序,提高政府服务效能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许可变更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本通知适用于我市尚未通过规划核验的房屋建筑、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的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》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(含临时)和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》(含临时)(以下简称用地预审和规划许可)的变更工作。
用地预审和规划许可的变更,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、经批准的详细规划(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、村庄规划和规划综合实施方案)、轨道交通线路一体化规划方案、重大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扩大初步设计方案要求。历史遗留重点工程有特殊规 …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