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
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5-11-10|字体:|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
  来源:国资数据中心
国办发〔2025〕38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已经国务院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国务院办公厅  

2025年11月3日   

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

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、促进民间投资发展,现提出如下措施。

一、对需报国家审批(核准)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、核电、水电、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、油气管道、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、供水等领域项目,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,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(项目申请书)中专项说明。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,并结合项目实际、民营企业参与意愿、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。对具备条件的项目,民间 ……
继续阅读(剩余:77.32%)
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!

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
DN:N03344220251111N
© 2003-2025 国资数据中心  版权所有   未经许可,均不得转载有   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